I-829,就是美國轉永久綠卡申請表格。美國移民局將會對這個表格進行審核,在獲得有條件綠卡之後的21個月之後,綠卡到期前需要3個月去填寫I-829表格,此後移民局將會對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核。這個表格最近幾年有什麽變動呢,壹起來看看。
美國移民局在其網站公布了最新版的I-829表格,並宣布從2017年7月24日開始,只受理新版表格。新版表格仍舊為11頁,但在信息收集的組合和內容方面有了壹些變化。最明顯的變化是,新版表格增加了對新商業企業(NCE)和就業創造企業(JCE)更多、更詳細的信息采集。其中壹些重要的內容包括:
1.不再要求披露NCE的凈收益
2.詢問NCE自投資之日起是否發生過任何變更,包括資產或利益的出售
3.詢問區域中心曾經是否關停
4.JCE信息收集的新增部分包括:
a.JCE的名稱和實際地址
b.做出EB-5初始投資時,以及I-829遞件之時,全職直接就業的數量分別是多少
c.如果投資到壹個問題企業,那麽有多少就業被維持或被創造?
d.NCE轉移了多少EB-5資金到JCE
e.就業是否按照I-526遞件時的商業計劃書被創造出來
針對JCE的另外壹個有意思的新問題是第7部分的第7個問題:
自初始投資以來,JCE是否有過申請破產、停業、商業性質的實質性變更、組織或所有權變更;JEC或其所有者、官員、主管、壹般合夥人、經理是否涉及任何犯罪或民事訴訟;或在JCE的類似職位擁有類似利益的其他人是否曾涉及欺詐或其他非法活動?
如果對以上問題回答肯定,那麽就需要附上壹份文件進行更加詳細的解釋。
I-829申請表格的更新,反映了移民局加強監管EB-5計劃的目標,更加詳細的信息采集似乎意在幫助移民局進行現場調查或I-829面試。最後也再次提醒大家,2017年7月24日起,請遞交最新版本的I-829申請表。
I-829遞交地址變更
8月13日,美國移民局(簡稱“USCIC”)發布消息表示,I-829申請(外國企業家移除條件申請)的遞交地址已發生變更。
截圖自USCIS官網
此前,該申請表需要郵寄至加州服務中心。現在,申請人必須將申請表遞交至移民局Lockbox設施,但遞交的申請仍然由投資移民項目辦公室裁決。
在遞交申請時,申請人可以選擇匯票、個人支票、銀行本票或信用卡的方式支付費用。
以下是Lockbox的遞交信息:
通過美國郵政局(USPS)遞交至:
USCIS
P.O.Box650889
Dallas,TX75265-0889
通過FedEx、UPS和DHL快遞至:
USCIS
Attn:I-829
2501S.StateHwy.121Business
Suite400
Lewisville,TX75067
移民局加強STEMOPT監管
如有變更必須及時報告
8月17日,USCIC又發布了壹則公告,稱已更新了網站上關於STEM專業學生OPT實習期間的壹些規定,明確了參與STEMOPT項目的報告義務:
如果發生實質性變更,學生和雇主必須盡早向指定的學校官員(DSO)遞交修改後的I-983表。
如果學生停止與公司的雇傭關系,雇主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向DSO報告。
如果學生的工作發生某些變更,如雇主和工作地址變更,學生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向DSO報告。
截圖自USCIS官網
移民局稱,及時的報告能夠確保國土安全部(DHS)對STEMOPT計劃實施有效的監管。
另外,DHS還明確了,只要符合所有培訓要求,且學生和雇主之間為真實的雇傭關系,STEM
OPT參與者可以在雇主主要辦公場所以外的地點參加培訓。而國土安全部將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審核簽署培訓計劃的雇主是否是雇傭學生的同壹雇主,且雇主確實會提供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