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需要在企業所在地社保網站下載填寫登記表,然後打電話到當地社保局查詢櫃臺辦理所需信息(不同地區會有差異)。
通常,需要以下信息: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三證合壹或五證合壹);
2.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開戶銀行簽訂的銀行支付合作意向書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信息登記表;
6.北京社會保險銀行支付協議;
7.工商信息登記表;
8.公章。
註:辦理證件通行證需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材料的復印件都加蓋公章。建議妳辦理的時候帶上公章,然後拿著這些準備好的材料去單位經辦的社保經辦櫃臺辦理。(各地略有不同)
註冊手續
1.繳費人申請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下列證件和資料:
(1)企業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事業單位持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社會團體持有《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四)管理單位所在國家機關的介紹信;
⑸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六)其他執業批準證書。
外商投資企業還必須持有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外國及港、澳、臺地區和外國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機構(機構),應出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登記證》。
具有北京市非法人地位的境內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出具的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的委托書。
2、已參加本市三項社會保險統籌的繳費單位申請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樣表附後),並出示其與市或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參加養老、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協議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憑證》或相關繳費證明。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參加壹兩項社會保險計劃的其他繳費單位,應出具相關協議和證明。
3、市或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填寫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即時受理,10天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社會保險登記表》由市或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存備案),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部分非法人資格的繳費單位也必須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登記由上級主管單位辦理。上級主管部門除按規定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外,還應填寫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附後),經審核後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社保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