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全面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和增值服務。
1,信息發布平臺和投放服務(例如:58同城,新浪。com、優酷、百度文庫等。)
2.信息搜索和查詢服務(如百度、搜狗搜索等。).)
3.信息社區平臺服務(如QQ空間、人人網、微信朋友圈等。).)
4.即時互動信息服務(如QQ、微信、聯系人、陌陌等。).)
5.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如360在線殺毒、騰訊手機管家、百度手機衛士等。).)
擴展數據
法律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29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ICP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制度。
ICP證是網站運營的許可證。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屬於非法經營。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當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654.38+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應用條件
(1)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業務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具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
(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654.38+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範圍內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
(五)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手續和要求比較簡單,壹般不需要代辦。以下僅針對ICP經營許可證。
百度百科-ICP(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