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反映納稅調整後的收益為正,可按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結轉的虧損。。
相關項目描述:
1欄中的“年份”:填寫公元年份。1到5行從6行往前推5年,第6行是報告年度。
第2欄“虧損或利潤額”:虧損金額以“-”號填列。
第3欄“合並分立企業的可收回損失”:填寫根據稅法規定可以合並的合並分立企業的損失(以“-”號填列)。
第4欄“本年可收回收益”:金額等於第2+3欄。
擴展數據:
例如,某電器店年營業收入4000萬元,共銷售2萬臺家電,每臺家電平均進價為1.500元,員工年薪為1萬元,房屋租賃等費用為400萬元,營業稅稅率為3%,則該電器店年總成本為:
總成本=家電購買總價+員工工資+房屋租賃費= 1500×2+100+400 = 3500(萬元)
營業稅=營業額×營業稅稅率=4000×3%=120(萬元)
那麽這家電器店的總利潤就是:
利潤總額=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營業稅
= 4000-3500-120 = 380(萬元)
當所得稅率為33%時,其凈利潤為:
凈利潤=利潤總額×(1-所得稅稅率)
= 380× (1-33%) = 254.6(萬元)
當所得稅稅率為15%時,其凈利潤為:
380×(1-15%)=323(萬元)
顯然,所得稅稅率低時,企業的利潤就大。對於同壹家公司,其享受15%的所得稅稅率時的稅後利潤比享受33%的所得稅稅率時高出26.84%。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