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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概論》筆記-第六章第三節01

設計的領域很廣,有多種不同的分類方法。與之相應,設計師的分類方法也有多種。在古代手工藝時期,工匠壹般按工作內容與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如《考工記》所載的“百工”分為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設色之工、刮摩之工和搏埴之工。現代設計初期,設計師涉及的設計領域較廣,可能既從事產品設計,又從事平面設計;既從事建築設計,又從事室內設計,專業分工並不十分明顯,像貝倫斯、格羅佩斯、洛伊等,都從事過多種領域的設計。

隨著設計的發展,設計師的專業分工越來越細致。

橫向劃分:

按工作內容性質劃分: 大致可以分為視覺傳達設計師、產品設計師和環境設計師三大類;

按照從業方式的不同: 大致可以分為駐廠設計師、自由設計師和業余設計師三大類:

按設計作品空間形式的不同: 可以分為平面設計師、三維立體設計師和四維設計師。

縱向劃分:

按照工作內容與職責的不同: 大體可以分為總設計師、主管設計師、設計師和助理設計師四個層次;

根據設計師的專長 分為總體策劃型、分項主持型、理論指導型、技術設計型、藝術設計型、技術研制型、藝術表現型、綜合型、輔助型和教育型等。

— 、橫向的分類 ? P224

(壹)按工作內容性質劃分

1 、視覺傳達設計師: 或稱視覺設計師,即從事視覺傳達設計的設計師。他的工作任務是設計、選擇、編排最佳的視覺符號,以充分、準確、快速地傳達所要傳達的信息。最早在1922年,著名書籍設計師德威金斯首先提出了“視覺傳達設計師”這壹名稱。遠古歐非大陸洞窟裏的巖畫,古埃及和中國的象形文字,古羅馬龐貝古城墻面上的商標、路牌廣告遺跡,中世紀手抄本的彩飾,19世紀末的招貼畫,到當代利用電腦多媒體及桌面出版系統進行的各類視覺設計,視覺設計師的設計工具、材料與技術都已經歷了多次革命性的進步,設計的領域也得到空前擴展。

分類: 根據設計領域的不同,視覺設計師還可細分為廣告設計師、招貼設計師、包裝設計師、書籍裝幀設計師、標誌設計師、影視設計師、動畫片設計師、展示設計師、舞臺設計師等。

2 、產品設計師: 即從事產品設計的設計師。他的工作職責和目標是設計實用、美觀、經濟的產品以滿足人們的需要。其歷史可遠溯到第壹個“制造工具的人”。手工時代的工匠通常集設計、制作和銷售於壹身,為人們設計並提供日常生活的所需。現代工業設計擴展到“從口紅到機車”的廣闊領域,使人類的物質文化達到前所未有的豐富程度。

分類: 根據生產手段的不同:工業設計師、手工藝設計師;根據設計領域不同:工業設計師、家具設計師、服裝設計師、紡織品設計師、工藝設計師、珠寶設計師等。

3 、環境設計師: 即從事環境設計的設計師。創造完整、美好、舒適宜人的活動空間是他的工作職責。從築巢而居到摩天大樓,從“有巢氏”到當代環境設計師,人類對生存空間環境的設計探索從來就沒有停止過。不同的社會歷史文化、審美理想與生活方式決定著環境設計師的設計思想:“為了來世”的信仰造就了古埃及壯觀的金字塔;“愛美的”希臘人將柱子設計成充滿陽剛之美與優雅之美的人體造型;“宏偉即羅馬”的城市與建築遺跡至今讓人震撼;而指向“上帝之國”的中世紀哥特式教堂則令人肅穆;“住宅是居住的機器”的思想則使現代都市到處充斥著冷冰冰的“方盒士”建築。

分類: 根據設計領域的不同:建築設計師、室內設計師、室外設計師、園林設計師、城市規劃設計師和公***藝術設計師等。

日本設計師按專業分布,其中近壹半設計師從事印刷設計,其次是室內設計占1/7,第三是包裝設計,第四五是展示設計和產品設計。

(二)按從業方式的不同劃分 ?

1 、駐廠設計師:

(1)駐廠設計師或稱企業設計師,是指在工廠企業內專門從事產品設計、視覺設計及環境設計等工作的專業設計師。現代大中型企業壹般都成立了設計部門,集中內部設計師進行設計工作。沒有設計部門的小企業也可能有少數設計師分屬生產、管理或銷售部門進行設計工作。

(2)駐廠設計師壹般具有明確的專業範圍,容易成為本專業內的專家。聘用駐廠設讓師有利於企業新產品開發的保密,有利於企業提高產品設計專業水平與產品開發的深度,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 、職業設計師:

(1)職業設計師,又稱獨立設計師或自由設計師,是指以群體或個體的形式創立職業性的設計公司、事務所或工作室,以及受雇於此類機構的專業設計師,屬於自由職業者。

(2)職業設計師體制興起於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二戰後盛行歐美各國。西內爾、蒂格、洛伊、德雷夫斯等是第壹批開設私人設計事務所的著名設計師。近年來港臺地區湧現的S0H0族,和大陸部分城市出現的個人設計工作室均屬這壹類,並呈現出發展的趨勢。

(3)職業設計師接受企業或個人的委托進行產品設計、視覺設計或環境設計工作,並依此收取相應的設計報酬。壹個國家設計創新水平的高低,通常取決於其職業設計師力量的強弱。

3 、業余設計師:

業余設計師指在正式職業以外,以設計作為自己興趣愛好或獲取經濟效益手段而進行設計工作的設計師。其中尤以藝術與設計院校的教師以及畫家、雕塑家等居多。有的甚至開設設計公司或事務所,像自由設計師壹樣從事商業設計活動。有的還從事設計理論研究,成為具有相當設計實力與學術水準的特殊壹類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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