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操作和使用。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引用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的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均不適用於本標準。但是,鼓勵根據該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參考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Xx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Gb-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標誌
Gb-危險品分類和名稱編制
Gb-危險品清單
Gbj-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規定
學期
危險化學品
包括爆炸物、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和遇濕易燃物質、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品和腐蝕性物質。
重大危險源
指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位(包括場所和設施)。
壹般條款
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執行xx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其他規定。
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分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查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或者處置的人員,必須接受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檢查,不得拒絕或者阻撓;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或者限期消除,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和運輸工具。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由分公司供應部門負責,銷售公司負責銷售。
生產、儲存和使用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法和設施。
..工廠、倉庫周圍的防護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有滿足生產或倉儲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生產、儲存、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申報,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
原材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
..包裝、儲存和運輸的技術要求。
..安全評估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符合要求的文件。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xx質檢部門申請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開始生產。,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