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現公司營業執照被列入異常名錄後,我們先去查看列入異常名錄的原因;企業營業執照被列入異常名錄,壹般是無法聯系或沒有年報;下面分別講解這兩種異常的情況,如何解除;2、第壹種情況:通過登記住所無法聯系的這種情況,壹般是工商部門巡查時,找不到企業的辦公地點,或在辦公地點發現沒有這家企業。這時兩個解決方法:1、如果已經搬遷,則及時變更登記地址; 2、如果未搬遷,則去工商部門提交租賃證明,並在辦公地點約見巡查人員;3、變更登記地址或再次審查後,向工商部門提交解除異常名錄資料;4、工商部門收到解鎖資料後,就會在公示平臺給企業解除異常名錄了; 5、第二種情況:沒有年報營業執照每年都需要向工商部門進行年報,如果超過規定時間,沒有進行年報,則也會被列入異常名錄。這時,需要進入工商官網填寫資料,補未申報的年報;6、補年報後,再填寫解除異常名錄申請表,向工商部門申請解除異常;7、工商部門後臺審查,如已收到企業補的年報後,就會在公示平臺給企業解除異常名錄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