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地調查法。
實地調查法,即負責考評的人員到實際工作地點調查工作完成的情況,對工作地點有關人員提供的績效考核信息,考評人員客觀、如實記錄,並要求提供績效信息者對所提供信息的驗證簽字,以確保績效信息的準確性。通過此種手段采集的績效考核信息比較客觀,但是如果信息源選擇不當,也可能會出現偏誤。(2分)
(2)現場記錄法。
現場記錄法,即考評人員到工作現場或績效指標要求指定場地進行檢查,采集績效信息。如考核指標規定“公司召開會議不得遲到,每遲到壹次扣1分”,那麽就必須有專門人員在會場進行監督,記錄遲到人員和遲到時間。(3分)
(3)數據積累法。
數據積累法,即考評人員到有關數據統計或匯總的權威部門查證有關數據采集考核信息。企業中常見的數據提供部門包括財務部、辦公室、行政處、人力資源部門、紀檢室等,為了確保數據收集的及時性,可以根據績效指標的屬性,建立常態的績效數據收集機制,由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點上提供相關的信息或數據。(3分)
(4)問卷調查法。
問卷調查法是指通過向服務對象發放調查表,征求服務對象的意見和滿意度,以此作為考評的依據。調查表上要列出需要調查的績效項目和指標,項目指標要簡單明了,通常采取選擇回答的方式。這樣便於調查對象節約時間,願意配合進行調查。(3分)
(5)抽樣調查法。
在績效考評過程中,限於精力和成本,不可能對所有的內容都進行全面考評,特別是行為類指標。行為時時在進行,不能全天候地觀察所有員工的行為,只能采取抽檢的方式,抽查員工規定績效。抽樣的方法主要包括單純隨機抽樣、系統抽樣、整群抽樣和分層抽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