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流程:
壹、為方便用人單位了解如何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現將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結算等相關手續的主要流程介紹如下:
1、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壹般是在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要準備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準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壹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壹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2、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打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托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壹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壹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二、變更登記
單位的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壹發生變更時,應當自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地社保中心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單位名稱、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類型、組織機構統壹代碼、主管部門、隸屬關系、基本賬戶開戶銀行。
繳費專用卡變更工商銀行收到社保中心的上述變更信息後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繳費專用卡中相應信息的變更。如出現因修改後單位名稱與當前在銀行基本賬戶名不壹致而導致無法修改等情況,工商銀行將直接與單位聯系。
三、註銷登記
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參保地社保中心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壹、申請材料(壹)《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二)根據單位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註銷或吊銷的文書復印件;2、有關部門批準解散、撤消、終止的文書復印件;3、破產單位需攜帶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產終結的文書復印件。
單位提供的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繳費專用卡註銷單位填寫《社會保險繳費(專用)卡轉賬、銷戶申請書》,經參保地社保中心核準後,持表及相關資料至工商銀行辦理資金劃轉及繳費專用卡銷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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