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章程是公司內部治理的根本大法,明確了公司的基本管理架構和運作機制。根據《公司法》,企業章程應當包括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範圍;公司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內容。這些信息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具有約束力。公眾可以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並下載公司章程,以便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治理結構。
企業章程的作用與內容:
1、企業章程的定義:企業章程是企業的基本法,規定了企業的性質、宗旨、組織結構和運作方式等基本事項;
2、股東權利與義務:企業章程明確了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股東大會的召開、表決權利、利潤分配等;
3、公司治理結構:企業章程規定了公司的治理結構,如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置、職權、選舉和任期等;
4、經營範圍和目標:企業章程中會詳細說明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經營目標,為公司的業務活動提供指導;
5、利潤分配和損失承擔:企業章程規定了利潤分配的原則和損失承擔的方式,保障了股東的利益;
6、公司解散與清算:企業章程中還會包含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關規定,確保在公司終止時有序進行。
綜上所述,企業章程是公司內部治理的根本大法,包括公司的基本管理架構和運作機制,對公司及相關人員具有約束力,公眾可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並下載以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治理結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