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況信息:主要包括被征信企業註冊信息、股東信息、附屬機構信息、管理層及員工信息、辦公設施信息等及相關變更信息;
2、經營業務信息:主要包括主營業務及業務往來情況等信息,即采購、生產、銷售信息及主要供應商、主要客戶對被征信企業的評價等;
3、財務信息:主要包括被征信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主要財務比率。對於財務數據異常的進行備註說明;
4、往來金融機構信息:主要包括企業開戶賬號、開戶銀行名稱等信息;
5、公***記錄信息:主要包括法院、工商、稅務、質監、海關等行政司法部門、其他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組織、社團組織以及媒體、電子交易平臺等記錄的關於被征信企業正面和負面的信息。被征信企業近二年內有涉及訴訟事項的,列明涉訴有關情況。
企業信用評級報告的用途:
1、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
2、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享有加分權力;
3、項目融資的敲門磚。
企業信用報告的特點 :
1、信用網址與商務網址的不同;
2、信用檔案與 廣告 的區別;
3、信用檔案是企業展示信用的最好方式。
綜上所述,企業征信包括的內容如上述。征信機構可以通過信息主體、企業交易對方、行業協會提供信息,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已公開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決、裁定等渠道,采集企業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二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征信業務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征信業務,是指對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的信用信息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並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進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適用本條例第五章規定。 國家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為履行職責進行的企業和個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適用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