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車庫管理制度)
1,在車輛維修工作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範和三級檢查制度。
2.認真填寫和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要求出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3、堅決杜絕維修中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待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交付之日起,壹級保養、小修、零件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2000公裏或10天;二次保養的質保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裏或30天;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的質保期為20000公裏或100天。
二、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應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
2.業務接待員和檢查員負責待修車輛的預檢,並按規範填寫車輛維修檢查表。
3.車輛預檢驗時,根據駕駛員反映和技術檔案、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檢測檢驗確定基本操作內容,並告知委托方。
4.經委托方確認後,與委托方簽訂維修合同,並辦理交接手續。不屬於汽車配件範圍的隨車工具和零配件,由委托方保管。
5.調度員將維修工單調度到車間,車輛進入車間。
三、汽車維修過程檢查制度
1.過程檢驗采用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查內容包括汽車或總成拆卸清洗過程中的檢查,主要零部件的檢查,各總成的裝配調試檢查。
3、檢查人員根據分工,嚴格按照檢查標準、檢查方法認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4.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允許進行下壹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配件,壹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配件進行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並協助前臺向車主解釋。
6.對於新采購的總成,必須按照標準進行檢驗,防止假冒偽劣零部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四、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1.專職檢驗員負責汽車維修竣工檢驗。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包括車輛檢驗、檢查、路試、路試後復檢和車輛驗收。
3.修理車輛的竣工檢驗應嚴格按照《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的要求進行。首先對整車外觀和底盤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應仔細檢查路試中的異常現象。路試合格後,再次對底盤進行檢驗,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驗員簽發出廠合格證。
4.除上述檢驗內容外,經過二級及以上維護的車輛,必須經具有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驗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出具竣工出廠檢驗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的規定。
五、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合格證根據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領取,由負責人發放。
2.證書必須根據我廠質檢人員的車輛檢查和維修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質檢結果出具。
3.證書發放後,應認真保管好維修檢測車輛的臺帳記錄,下次將證書帶到管理部門進行核查。
4、嚴禁虛開證書和轉借、倒賣證書。
六、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應存放有序,便於查找,做到六防,即防盜、防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檔案存放場所應保持清潔衛生。
2.不得損毀、塗改、偽造和出賣檔案。檔案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對檔案進行整理、保管和歸檔,並根據內容和性質確定保管期限,電子檔案應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應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不得在現場存放或使用失效的文件和資料。
5.各小組每年對檔案進行壹次檢查和清理,並將保存的檔案交辦公室統壹歸檔。達到保管期限的文件,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車輛維修實行壹車壹檔制。二級保養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保養合同、檢查記錄、保養人員和質量檢查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二級聯、結算憑證等。
7.檔案的借閱必須經過規定的程序,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和整潔負責,不得私自借閱或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