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完成消防驗收意見;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消防審批(權限1000m2以下)
申請人的資格:
申請材料:建築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消防驗收意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疏散計劃(即火災後采取的措施);法定代表人照片兩張(壹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辦理公司需要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處理程序:
(1)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建築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驗收意見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印)
(3)滅火和疏散計劃(即火災後采取的措施等。)
(4)法定代表人照片兩張(壹寸)
(5)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租賃合同(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7)辦理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2)以上材料準備充分後(以上材料需要B5紙),即可到投資服務大廳領取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到單位現場審核(50平方米以下無需初審)。審核通過後可以直接到開發區公安局領取消防管理證登記。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