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青海省交通廳的信息公開指南

青海省交通廳的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青海省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壹、主動公開

(壹)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包括:

1、機構職能。機構設置、職能、領導介紹、聯系方式。

2、規範性文件。

3、標準規範。

4、行政許可。項目、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5、行政處罰。項目、依據、標準、程序、監督部門

6、行政強制。項目、依據、標準、程序、監督部門

7、規劃計劃。交通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8、工程建設。交通建設和養護項目介紹、工程進展、招投標等情況;

9、統計報告。交通統計信息、公報,行業發展報告;

10、行政確認。確認依據、條件、程序、監督部門;

11、交通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監督部門;

12、科技教育。交通科研項目申報、立項、結題情況;

13、人事管理,交通部門公務員考錄、人員選聘、行業人才評審情況;

14、廉政建設。交通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15、文明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16、應急管理。交通公***事件的應急預案及應對情況;

17、監督檢查。規範、整治交通建設和市場秩序的情況

18、舉報投訴。舉報、信訪、依申請公開的途徑。

19、職業資格。註冊管理信息、職業資格考試信息。

詳見本機關編制的《青海省交通廳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指定地點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指定地點為:青海省西寧市五四大街72號,公開時間為:從2008年5月1日起每個工作日。

除信息公開網站外,本機關還將利用政府公報、省政府指定的(省圖書館、省檔案館、西寧市政務大廳)公開場所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輔助性方式及時公開重大信息。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後,本機關將在第壹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後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壹)公開範圍

依法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範圍、且未列入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據申請予以提供。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交通廳辦公室,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大街72號。

(三)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填寫《青海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網站上下載。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交通政府網站上直接填寫《青海省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並確認發送,並通過函、電話告知受理機關,申請信息到達網站服務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2、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掛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電報、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青海省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在15個工作日內可根據以下情況以書面答復。

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壹次性全部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申請獲取的信息屬於不予公開的範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獲取的信息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範圍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機關名稱。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壹答復。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三、監督和保障

(壹)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和監察廳舉報。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信地址:西寧市西大街12號(青海省政府法制辦辦公室)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提交途徑:交通廳,通信地址:青海西寧市五四大街72號。

行政訴訟管轄法院: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通信地址:西寧市西山三巷4號。

  • 上一篇:淺談如何治理會計信息失真
  • 下一篇:請問哪裏可以查到證券違法的案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