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經委、市信息產業局、市中小企業局(市鄉鎮企業局)的職責整合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經委、市信息產業局、市中小企業局(市鄉鎮企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局的牌子。
成立鞍山市服務業委員會。將市商務委職責和市發展改革委與服務業發展相關的職責整合到市服務業委。不再保留市商業委員會。
成立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與市人事局合署辦公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立,列入市機構編制序列。
鞍山市文化局更名為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掛市文物局、市版權局的牌子。
鞍山市外事辦公室將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將鞍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將鞍山市人防辦由議事協調機構常設辦公室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鞍山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調整為部門管理機構,由市衛生局管理。
鞍山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市畜牧獸醫局,市政府部門調整為市農村經濟委員會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保留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牌子。
將鞍山市糧食局的職責並入農村經濟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糧食局。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掛市糧食局的牌子。
鞍山市國資委由原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不含機構限額改為納入市政府機構限額。
鞍山市政府改革後,工作部門35個,部門管理機構2個(規格為副局級)。監察局和紀委合署辦公,列入市政府部門序列,不計入市政府機構編制數。市政府辦公廳掛市政府研究室、市金融辦的牌子;市發改委(重點項目辦)掛市物價局牌子;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局(市鄉鎮企業局)牌子;市農村經濟委員會掛市糧食局牌子;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掛市文物局、市版權局牌子;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市宗教局兩塊牌子;市外辦和市僑辦兩塊牌子;市畜牧獸醫局掛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的牌子。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今年4月,全省市縣區政府機構改革全面啟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府機構改革,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形成了《鞍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初步意見》,提交鞍山市委第18次常委會議和鞍山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定。省委、省政府於2009年6月9日給予了正式答復。這次機構改革按照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要求,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進壹步理順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調整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規範機構設置,完善運行機制,提高行政效能,為鞍山全面振興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