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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註冊公司重名的範圍?

不得與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同行業註冊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各省工商登記機關不壹樣,可以用同壹個名字。\x0d\除非馳名商標可以跨地區、跨類別保護,其他企業的名稱只在登記主管機關的管轄範圍和相應類別內受到保護。\ x0d \ x0d \兩個公司名稱相同且同行業,即違反了“申請的品牌名稱不得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或登記的同行企業名稱相同,除非有投資關系”的原則,很可能無法進行名稱預先核準。\x0d\法律依據:\ x0d \ x0d \ 1、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x0d\ (1)第三條規定:企業名稱申請登記時,應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後方可使用,並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x0d\ (2)第六條規定企業只準使用壹個名稱,且不得與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同行業的註冊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x0d\ 2。《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2004) \ x0d \ x0d \ (1)第三十壹條規定,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核準:\x0d\ ①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x0d\ ②與同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第十八條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x0d\ ③與不到1年前其他企業更改的原名稱相同。\x0d\ ④與被註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x0d\ ⑤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x0d\註:\x0d\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與下列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機關不予核準:\x0d\ (1)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x0d\ (2)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x0d\ (3)企業因本條(1)、(2)項所列原因以外的原因辦理註銷登記未滿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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