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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及礦業權實地核查總結報告

王敏

(2011年11月1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礦產開發發展迅速,為經濟社會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由於種種歷史原因,礦產開發壹度處於“多、小、散、亂”的狀態。很多地方大礦被小礦包圍,小礦“鄰礦”,下有礦,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同時,礦產資源管理基礎薄弱,部分礦業權重疊,實際情況與登記數據不符,存在邊界不清、底數不準等問題,嚴重影響礦業權市場建設和礦產開發持續健康發展。為了從根本上扭轉這種被動局面,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決定從治亂、治散、治本三個方面全面整頓和規範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活動。整合資源開發已成為整頓和規範工作的三項重要任務之壹。考慮到整合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2006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土資源部等部門《關於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6]108號),對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作出專門部署;2009年6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煤礦安監局聯合發出通知,並召開全國深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鑒於基礎薄弱,國土資源部於2007年啟動了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實現了預定的目標任務,取得了明顯成效。

壹是礦產資源開發整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規模化、集約化水平不斷提高。

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開展以來,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聯合行動,精心組織實施,在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整合、煤炭、鋼鐵等行業落後產能淘汰、民爆監管和打擊非法采礦犯罪、礦業權轉讓審批專項清理、稀土礦產出口配額管理、 礦山整頓關閉、礦山技改整合、環評審查、企業設立、相關證照換發,形成合力推進整合。 各省(區、市)積極行動,按照要求科學制定工作方案,紮實有效推進。通過調研、科學規劃、制定優惠政策、創新整合方式、營造良好氛圍,形成了“政府引導、企業跟進、政策激勵、社會支持”的生動局面。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階段性任務於2010年底基本完成,並於2018+0年初通過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組織的驗收,取得了明顯的資源、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壹是礦產開發結構和布局明顯優化。在多年持續整頓開發秩序的基礎上,河南、內蒙古、遼寧、山西、陜西、雲南等省先後探索調整整合不合理礦業權,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積極推進。2005年以來,整合鐵、銅、鋁等重要礦種礦區6574個,涉及礦業權58809個,占全國礦業權總量的40%,整合礦區礦業權減少44%。我國礦井數量由2005年的12.7萬座減少到2065年的16.5438+03萬座,凈減少16.5438+0.2%。在礦山總量大幅下降的同時,2010年,全國固體礦山產量達到90億噸,比2005年增加38億噸。其中,全國煤礦總數由2005年的654.38+0.8萬個減少到2065.438+0.3萬個,原煤產量由22.4億噸增加到32.4億噸。過去五年,中國煤礦數量減少了27.8%,產量增加了44.6%。大型礦井由3331增加到4684個,凈增40.6%。大中型礦山產量約占全國總產量的75%。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大中小礦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整合促進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的優勢企業集中。壹批礦區呆滯資源得到釋放,有效提高了資源開發的規模和集約水平。壹大批礦山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和選礦技術,采礦回收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明顯提高。2010年,我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值突破1000億,比2005年增長209%。內蒙古最低采煤規模標準提高到90萬噸/年,總體回采率提高30%以上。山西省煤礦總數減少60%以上,煤礦平均單井規模由33萬噸/年增加到654.38+0萬噸/年。整合後,江西德興銅礦儲量翻番,采選能力達到654.38+30萬噸/日,成為亞洲最大的銅礦。山東省大中型礦山企業比重由9%提高到34%。國土資源部選擇了遼寧鞍山胡家廟子鐵礦、雲南安寧縣界磷礦、西藏自治區墨竹工卡甲瑪銅礦等47個先進整合礦山,樹立了壹批先進整合典型。

三是礦山安全發展與綠色發展融合能力顯著增強。通過科學編制整合實施方案,合理調整礦區範圍,歷史上形成的壹大批大礦小,壹礦多開,有效解決了“樓上”和“礦中”礦業權重疊帶來的安全隱患。遼寧葫蘆島連山鉬礦、甘肅長壩鉛鋅礦等壹批礦區變化明顯。整合礦山落實安全生產和環境治理恢復責任,安全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矸石、廢渣得到妥善處置和集中管理,地質災害防治措施明顯加強。“十壹五”期間,我國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由2005年的2.81下降到2010年的0.75,非煤礦山死亡人數下降45.6%。整合後,廣西平果鋁土礦、雲南昆陽磷礦等壹批礦山以“邊開采、邊治理、邊修復”的方式積極推進礦山復墾和生態修復,被評為國家綠色礦山。

四是礦區和諧發展理念初步形成。在推進整合過程中,各地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各方利益,積極穩妥推進整合,確保礦區社會穩定;積極探索和完善礦產開發的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工業反哺農業和建設礦業村的機制,確保當地人民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的長遠利益。在礦山自身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大多數整合主體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以多種形式助力礦區經濟社會發展。山西省部分整合煤礦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投資解決荒山綠化、公路建設、電網改造升級、冬季燃煤取暖等問題。雲南省曲靖市全面實施礦業村建設,實現了礦區秩序穩定、礦區群眾受益的雙贏。黔西南州部分礦山和貴州省六盤水市成立了和諧礦區促進會和基金會,在安排村民就業、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村組經濟發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創造了明顯的社會效益。

五是綜合長效機制逐步完善。在整合過程中,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進壹步加強和完善了* * *聯席責任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強化督促檢查,狠抓任務落實,形成了工作推進合力。各地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上市監管責任分解到相關部門,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聯動的壹體化工作機制。中國主要稀土礦產區建立政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區域聯合監管,初步形成了“輕重並重、南北呼應、政府主導、區域聯動”的新局面。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全面實施礦產資源規劃,實行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根據資源賦存、地質質量控制因素、開發條件和市場需求合理設置和投放礦業權,確保新設礦業權合理布局,不斷調整優化已設礦業權,從源頭上解決布局不合理問題,完善長效整合機制;建立礦業權準入標準和退出機制,完善探礦權采礦權全過程管理;規範礦業權市場行為,推進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促進礦業權出讓公開、公平、公正,初步形成保障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制度體系。

二是礦業權實地核查夯實了礦產資源管理基礎,提高了管理能力。

三年來,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投入2.8萬人,實地測量投入測量設備654.38+0.2萬套,中央、地方、企業投入22.6億元。截至2065.438+00年底,礦業權實地核查全部任務全面完成,有效促進了礦業權管理水平的提升。

首先是獲取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礦業權基礎數據。通過核查,核實了近37000個探礦權和110000多個礦業權的登記數據,全面獲取了全國149000個礦業權的拐點坐標數據,統壹在Xi安坐標系1980和國家高程基準1985中。實際編制了18000重要勘查項目實物圖和110000礦業權開發采掘項目分布圖,編制了31省(區、市)礦業權分布圖。對所有成果進行數字化采集和處理,建成國家礦業權空間數據庫,為礦業權的科學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建立了覆蓋全國所有礦山的地質調查基礎設施,為加強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礎。通過礦業權實地核查,全國共建立測量加密控制點4萬余個,礦區引入測量控制點654.38+06.5萬個,露天礦業權埋設界樁24.3萬個。建立了全國所有礦山的地質控制測量點系統,積累了壹批重要的基礎地質測繪信息數據,實現了礦業權準確清晰的分布範圍和數字化管理。基於本次核查建立的控制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礦業權人可以根據監管和生產的需要,方便地完成全國統壹管理所需的基礎測繪工作,對全國尤其是基礎測繪薄弱地區的礦山建設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對礦業權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系統清理和糾正,維護了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由於不同時期管理要求不同,技術手段有限,礦業權基礎數據歷史欠賬較多。相當壹部分礦業權實際位置與發證位置不符,產權關系不清,大量超層越界,引發礦業權糾紛。礦業權實地核查過程中,對每個礦業權邊界範圍逐壹進行實地測量和清查核實;逐壹核對礦業權人相關登記信息,查漏補缺,糾正錯誤。經實地核查,* * *發現問題10.8萬個,其中6.6萬個與采礦部門所在地有關。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核查結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系統梳理,依法依規進行清理糾正,有效減少了礦業權權屬爭議,進壹步規範了礦業權管理,維護了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和礦業權人合法權益。

四是及時轉化成果,完善礦業權綜合監管平臺。核查結果數據全部入庫,為礦業權有形市場“五公開”(申請在先、招標拍賣、協議出讓、勘查轉化、轉讓)和礦業權登記信息公開查詢提供了可靠基礎。自今年4月全國礦業權市場網開通以來,全國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發布礦業權出讓公告、公示和公示1.1.00萬條,礦業權審批登記結果自動網上公布5.4萬條,接受社會查詢2.8萬次。在湖北、重慶、四川等地的成果應用試點中,以核查結果為基礎,依托信息技術,解決了礦業權管理部門省市縣互聯互通、礦山儲量實時在線動態監管等壹系列問題。雲南、甘肅等省結合核查工作,清理註銷了壹批到期礦業權,解決了壹大批歷史遺留問題,為整合勘查區礦業權準確界定和合理編制地質找礦規劃奠定了基礎。目前,我國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四級聯動機制已經建立,先由縣級主管部門核實,再進行登記發證。通過礦業權空間數據庫與礦業權編號系統的互聯互通,豐富和完善了我國礦業權統壹編號體系和綜合監管平臺,推動了“壹張圖管礦”建設,促進了礦業權由粗放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

三、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完善長效機制。

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和礦業權實地核查這兩項特殊任務的特點是難度大、任務艱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相關技術支持單位做了大量艱苦工作,付出了艱辛努力。下壹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國土資源管理的新要求,進壹步完善制度,認真組織推進壹體化、常態化管理,推廣應用核查成果,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加快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大力推進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壹)實施壹體化常態管理,促進礦產開發結構的不斷調整和優化。

要鞏固擴大融合成果,進壹步完善融合長效機制。壹是繼續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完善共同責任機制,促進礦產開發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全面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不斷優化探采布局,進壹步完善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新增礦業權與深化整合減量礦業權相互聯動的新機制,在合理控制礦業權數量的同時有效增加礦產資源供給,不斷推進礦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三是認真落實優勢礦種開采總量控制、分類監管和嚴格控制高汙染礦種的政策,推進磷礦等地方優勢礦種開發監管的區域聯動。四是探索推進礦業權人整合新模式,進壹步推進稀土等礦種開發整合,做好整合常態化管理與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淘汰重點領域落後產能的銜接,促進礦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做好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的轉化應用工作,進壹步夯實礦產資源管理基礎。

以礦業權實地核查結果為基礎,建立礦業權實地核查結果動態更新機制,實現礦業權基礎數據的及時更新和管理制度的及時完善。將成果數據傳遞給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礦業權人,實現成果數據的享有。做好基本控制點和界樁的保護和維護工作,充分發揮這些基礎設施在礦山生產和日常監管中的作用。以礦業權實地核查結果為基礎,推進“礦政壹張圖”建設,進壹步完善綜合監管平臺。充分利用礦業權實地核查成果做好宏觀分析和戰略研究,調整優化礦業權布局,確保找礦突破戰略行動順利進行。

(三)加強監管能力,集中統壹嚴格管理礦山。

要進壹步增強中央政府對礦產開發的調控能力,強化秩序監管,依法有序辦礦。壹是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清理各地出臺的礦產資源管理政策,加強集中統壹管理。二是科學界定風險等級,規範礦業權分類轉讓,嚴格準入退出,遏制礦業權投機。三是從礦業權設立、出讓、轉讓、延續、變更、註銷等方面,不斷強化礦業權編號系統的監控作用,不斷提升“系統+技術”的監管能力。四是實施全國礦產資源衛星片執法全覆蓋,構建“天上看、地上查、群眾舉報、網上管”的立體監管網絡。加強對勘探和開采熱點的監測;對於秩序混亂、管理不嚴的地區,在區域內限制采礦權。

(四)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和“礦山綠化”行動,進壹步增強資源開發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10 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計劃(2011-2020)》。下壹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下大力氣推進地質找礦新機制,搭建市場化制度平臺,動員全社會找礦力量,力爭三年取得重大進展,五年取得重大突破,八到十年重塑礦產勘查開發格局。同時,部署開展全國“礦山綠化”行動,在重點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徹底扭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頻發的被動局面。全面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和土地復墾制度,大力發展綠色礦山。力爭到2020年大中型礦山企業達到綠色礦山標準,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範小型礦山企業管理。

(五)積極開展試點探索,不斷完善礦產資源管理長效機制。

目前,我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壹是經濟調節和利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接下來,我們將邀請相關部委開展三個試點項目。首先是開展經濟調節手段的綜合改革試點。選擇部分礦產資源豐富地區,開展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最低勘查投入等經濟調節手段綜合改革試點和示範基地建設。完善資源收益分配機制,進壹步向地方和基層傾斜。二是開展和諧礦區綜合改革試點。建立礦產開發社會風險評估和聽證制度,探索建立礦區群眾享受資源開發利益的新機制,強化礦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三是開展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試點。發展礦產資源循環經濟,完善綜合利用經濟調節手段,構建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長效監管機制。

同誌們,當前,礦產資源管理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戰。確保發展和保護資源責任重大、任務繁重、使命光榮。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壹到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上來,堅定信心,開拓進取,乘勢而上,主動作為,通過不斷創新,推動礦產資源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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