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轉讓嗎?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依法享有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其相關權利可以轉讓。這就需要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企業轉讓申請書,申請變更登記,然後簽訂企業轉讓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
二、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材料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的,應當自變更決定作出之日起0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投資者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請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三、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全部所需文件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
核準的,換發營業執照或者公告:
1.個人獨資企業跨登記機關轄區變更住所的,應當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經當地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登記機關發給企業變更登記通知書;不予核準的,出具《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2.個人獨資企業因轉讓、繼承等原因變更投資人的,可以向原登記機關提交轉讓協議或者合法繼承文件,申請變更登記。
3.個人獨資企業變更出資方式,導致個人財產和家庭財產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原登記機關提交變更出資方式的文件,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