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辦的企業,在獲得臨時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後,攜帶《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復印件及《增值稅壹般納稅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稅務機關申請使用防偽稅控。
2、稅務機關在收到企業報送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復印件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後,下達《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壹式2份,並拿其中壹份到金稅公司交款、學習、買設備。
3、企業學習結業後,攜帶金稅公司開具的各項費用的收據復印件,及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稅務機關填報《防偽稅控企業認定登記表》,領取‘金稅卡’、‘IC’卡,然後到金稅公司裝機器軟件,取回後既可使用。
4、對原為增值稅壹納稅人的企業,在稅務登記驗證後攜帶《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年審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到稅務機關申請使用防偽稅控系統。
5、稅務機關在收到企業報送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年審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後,下達《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壹式2份,並拿其中壹份到金稅公司交款、學習、買設備。
6、企業學習結業後,攜帶金稅公司開具的各項費用的收據復印件,及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稅務機關填報《防偽稅控企業認定登記表》,領取‘金稅卡’、‘IC’卡,然後到金稅公司裝機器軟件,取回後既可使用。
7、申請防偽稅控工作在國稅局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