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業務,由轉出單位經辦人登錄陜西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繳費憑證》交轉移人,轉移人將此憑證交新入職單位,如無新入職單位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將此憑證交戶口或檔案所在地的公***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新入職單位或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經辦人在陜西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操作轉入即可。高新區參保人員如需辦理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手續,需由參保單位通過高新社保網廳系統“關系轉移模塊進行操作。
2009年底,國家制定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及壹系列配套政策,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的政策及經辦操作流程。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壹)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