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搭建跨境電子商務便利化通關服務、監管平臺。跨境電子商務雖基於信息流動無阻的互聯網發展,但貨物和服務的流動依然備受貿易各國法律、政治和文化等差異的限制,通關仍是當前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壁壘。即使小額跨境電子商務也有可能因貨物超出海關規定,被要求進行申報,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和時間延誤成為網商和消費者的經濟成本。義烏於2014年12月正式啟動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中心,引入自動分揀流水線,實現同屏比對監管,推動建立跨境通關管理和服務平臺,通過該平臺把跨境電商企業的貨物、倉儲和物流信息納入統壹管理;將電商網站與海關通關系統實現數據互通,把消費者下單付款到通關審核所需時間縮短至不超過五分鐘。我國應積極推廣義烏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中心的經驗。此外,今年將由海關總署正式上線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統壹版本通關系統,這將進壹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的便捷化和監管的高效率,同時大大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二、建立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國際物流體系。目前我國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物流企業發展遲緩,大部分物流配送服務由國際快遞公司承擔,但僅靠國際快遞企業是滿足不了我國外貿物流需求的,特別是在購物旺季,常常會出現爆倉、快件積壓等現象,這是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壹個大瓶頸。為此,壹方面要通過稅收、資金等優惠政策積極扶持我國現有物流企業開拓國際物流服務,並支持其做大做強,培育我國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型物流企業;另壹方面,加強面向國際物流的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開展鐵路國際聯運業務,海運、空運聯運業務等。例如,義烏目前已推動“義新歐”中歐班列的開通和常態化,義烏海關還首推預約通關制,更好地滿足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物流周轉需要。
三、著力實施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戰略。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緊缺主要表現在缺乏高端人才、留不住高端人才、低端人才流動性較大等。集電子商務知識、貿易和外語於壹身的高端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的缺乏是當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整個行業存在的普遍問題。而低端人才流動大在於該行業進入門檻較低,部分員工工作壹段時間後即選擇跳槽或自主創業。為緩解專業人才問題,必須逐步完善人才引進政策,鼓勵期望從事電商事業的人們參加電商培訓,學習跨境電子商務技能,培育綜合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另外,為解決企業和應聘者信息不對稱問題,應積極搭建跨境電子商務人才雙選會等平臺,重點推出校企結對、電子商務基礎提升以及電商精英培訓等項目。
四、制定和完善ODR規則。隨著全球B2C的快速發展,世界上B2C爭端越來越多。學界對B2C合同中有關仲裁條款的有效性爭議不斷。許多國家拒絕承認與執行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在線非訴訟糾紛解決)裁決。如果仲裁條款被裁定無效,裁決將可能面臨得不到承認和執行的風險,消費者將失去合理的救濟途徑。另外,貿易主體身份難辨真偽是網上交易的主要隱患之壹,銀行之間相對封閉,缺乏安全保障,可能給電子商務欺詐、盜竊電子商務信息等非法行為提供可乘之機。雖然各大網絡運營商,如亞馬遜、淘寶、當當等都有解決自身糾紛的辦法,但目前仍缺乏壹個全球公認的ODR規則,為此,建議通過互聯網構建壹個全球性的ODR規則。ODR規則應當公平、程序透明,同時設立協商平臺,保證消費者能夠自由獲取信息,嚴格限制仲裁和執行的時間,並保留消費者的司法救濟途徑,建立全球範圍的誠信信息發布網站,完善透明公開的披露制度。同時要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監管部門要持續尋求使用者的反饋,借此對ODR規則改進。
五、建立大數據時代下的信用體系。研究和制訂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應用工作方案,開展應用試點,建立數據***享機制。全面深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信息管理分析系統的應用。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加快公開透明的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並以相關法律約束評級差的企業,給消費者跨境消費提供指導。由政府主導建立有關部門協同監督機制並實現信息***享,建設包含第三方信用平臺的信息采集、***享及使用機制,構建標準統壹、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跨境電子商務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