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及財政部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的規定,結合部門和系統內部的有關內部控制規定,建立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所謂內部控制,是指由企業董事會、管理者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的效率效果以及現行法規的遵循等目的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內部控制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控制環境、風險評估、監督決策、信息與傳遞以及自我檢測等方面,從總體上透視了企業生產的各個環節。其有效實施無疑會促使企業生產管理邁上壹個新臺階,促進企業經營流程的合理化和正規化。
壹、內部控制在實際工作中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外部社會經濟活動都會帶來深遠的影響,產生良好的效果
(壹)確保企業制訂的各項管理方針、目標的貫徹執行
內部控制制度由若幹具體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組成,滲透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企業內部存在經營活動和管理環節,就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控制措施,從而有效地貫徹企業的經營方針,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確保會計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實可靠,防範經營風險
健全內控制度,可以規範企業各類信息的采集、歸類、記錄和匯總的過程和行為,確保會計信息資料的真實可靠,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錯弊,有效控制企業的經營風險。
(三)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並加以有效利用
健全內控制度,能夠科學有效地監督和制約企業財產、物資的采購、計量、驗收等各個環節,對企業各種資源的利用和現金流動進行控制和管理,從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防止資產流失。
(四)確保企業利潤最大化
健全內部控制,使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做到活而有序,減少了不必要的成本費用開支,促進企業的有效經營,以求企業實現更大的盈利目標。
二、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從政府部門到企業管理層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認識不斷提高,大部分國有企業都在壹定程度、壹定範圍內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實際經營中,還存在著許多不盡完善的地方
(壹)內部控制環境不夠完善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有效運行,有賴於企業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現代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客觀上需要壹個規範的法人治理機構、加強內部控制,以保障所有者、經營者、債權人等的合法權益。但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國有企業改制後,雖然在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結構,但由於產權不明晰、出資人缺位,未形成有效的內部權力制衡機制,再加上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造成內控力度削弱,經濟業務隨意性加大,監督機制失效。
(二)會計信息失真、造假機率增大
有的企業由於會計工作秩序混亂、核算不實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現象較為嚴重。如常規性的印單(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憑證保管使用制度及會計人員分工中的“內部牽制”原則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實;會計憑證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憑證支持;人為捏造會計事實、篡改會計數據、設置賬外賬、亂擠亂攤成本、隱瞞或虛報收入和利潤;資產不清、債務不實等等。造假現象在上市公司中已經屢見不鮮,在其他企業中的現狀就更為堪憂。
(三)費用支出失控,潛在風險加大
有的企業對財產物資的內控管理相當薄弱,制度形同虛設,采購環節職責未按規定嚴格分離,經濟往來中審查制度不嚴密,存貨發出手續不完善,加之未及時與財務部門對賬,造成多年來庫存物資的毀損、報廢、短缺未得到及時處理,致使潛在虧損增加,經營風險加大。有些企業在業務活動經費的管理中往往存在著較大的管理漏洞,為了搞活經濟,允許部門經理支壹定比例的業務費用,但對這部分費用的適用範圍無明確規定,更無約束監督機構,導致部門經理大手大腳、揮霍浪費。
(四)內部審計形同虛設
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應從第三者的立場上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經濟監督進行再監督,它的地位應當是超然獨立的。但是目前企業大部分內部審計部門基本上與其他職能部門平行,這樣就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以致於違法違紀現象時常發生。三、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當前深化企業改革,強化企業管理的壹項重要內容,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壹)完善企業內控環境,嚴格授權批準制度
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應形成權責分配、激勵與約束、權利制衡關系,把各項管理落到實處。在管理部門設置方面,建立完善科學的、符合企業特點的內部組織結構,合理、有效地設置各部門和崗位,建立部門和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內部牽制制度,實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單位在確定和完善組織結構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單位的經濟活動通常可以劃分為五個步驟,即:授權、簽發、核準、執行和記錄。壹般情況下,如果上述每壹步驟由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實施,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便於內部控制作用的發揮。
授權批準控制是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權限控制。授權批準按其形式可分為壹般授權和特殊授權。所謂壹般授權是指對辦理常規業務時權力、條件和責任的規定,壹般授權時效性較長;而特殊授權是對辦理例外業務時權力、條件和責任的規定,壹般其時效性較短。不論采用哪壹種授權批準方式,企業必須建立授權批準體系,明確各職能部門授權批準範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單位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職權,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經濟業務,保證企業權責分明,科學管理。
(二)規範財務會計核算,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企業必須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定適合本企業的會計處理程序,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在實行國家統壹的壹級會計科目的基礎上,企業應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統壹設定明細科目,集團性公司更有必要統壹下級公司的會計明細科目,以便統壹口徑,統壹核算。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與方法,遵循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原則,使會計真正實現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和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外部各有關方面了解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標。
預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達到企業既定目標編制的經營、資本、財務等年度收支總體計劃,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全過程。要以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為重點推行全面預算管理,並對預算結果及時進行科學分析,對產生的差異進行有效控制。
(三)健全財產保全制度,防範市場經營風險
嚴格執行財產保全控制,限制未授權人員對財產直接接觸,並采取定期盤點、賬實核對、記錄保護、財產保險、記錄監控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的預警、識別、評估、分析、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範和控制。必要時可設置風險評估部門或崗位,專門負責有關風險的識別、規避和控制。
(四)完善用人制度,加強信息管理
人力資源要素的數量和質量狀況,人力資源所具有的忠誠、向心力和創造力,是企業興旺發達的活力和強大推動力所在。因此,如何充分調動企業人力資源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人力資源的潛能,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中心任務。人力資源控制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程序,保證應聘人員符合招聘要求。要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以更好地完成規定的任務;加強對職工業績考核,調動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管理信息系統控制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壹方面是要加強對電子信息系統本身的控制。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企業利用計算機從事經營管理的方式、手段越來越普遍,除了會計電算化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外,企業的生產經營與購銷儲運都離不開計算機。為此必須加強對電子信息系統的控制。另壹方面,要運用電子
(五)建立內部報告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
為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企業應當建立內部管理報告體系,借助管理會計手段,如實反映經營狀況,及時披露相關重要信息。
內部審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壹種特殊形式,這是壹個企業內部經濟活動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規、合理和有效的獨立評價機構,在某種意義上講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內部審計在企業應保持相對獨立性,應獨立於其他經營管理部門,最好受董事會或下屬的審計委員會領導。內審部門負責審查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並將審查結果向企業董事會或最高管理當局報告。內部審計工作越仔細,內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能增強內部控制工作的效率與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