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證。
自證其實就是自認。但與自然人不同,法人是虛構的人格主體,沒有聲音功能,只能通過壹些外在的形式來表達自己的意思,最典型的就是我國的公章。但我們不知道公章的真偽。有這個不知名印章的文件能證明什麽?
當對方要違約的時候,妳指望他在妳的案子裏承認是不現實的,但是如果妳足夠細心,妳還是可以在別處搜集到他承認的證據。
2.其他證據
其他證據由權威第三方證明。目前,我國其他證據的有效途徑包括:
(1)標識。
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可以從技術上檢驗印章的真偽,這是我國司法系統認可的其他證言的有效方式。但由於申請鑒定耗時長、費用高,大多用於糾紛中,無法在普通商業活動中推廣。
(2)電子印章。
《電子簽名及其認可》壹文中提到,CA數字證書是《電子簽名法》及相關技術標準認可的電子認證,從法律上講是不可能被偽造的。如果電子印章有CA數字認證,就有了權威的第三方增信。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沒有對刻章程序作出統壹規定,各地對刻章程序的規定也不盡相同。
根據刻章種類的不同,程序也不同。
參考資料:
如何鑒別印章的真偽?-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