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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結合實際做好管理創新

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稅務機關已逐步將稅務信息化的重點從數據處理轉向數據應用,即通過數據分析提高納稅遵從度,改善納稅服務,提高稅收管理和決策的科學性。在2009年全國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在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中大力推進信息化稅收管理的意見,這是適應世界稅收管理發展趨勢、符合我國稅收征管實際的重要決策。信息化稅收管理是指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著力解決征稅人與征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註重涉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加強業務與技術的融合,完善稅源管理系統,進而提高納稅遵從度和征稅率。從長遠來看,信息化稅收管理是稅收征管思維的重大變革,必將對稅收征管的思想觀念、體制機制、業務流程、組織機構等產生重大影響。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的實施,必然要求對現行稅收管理框架進行適應性調整,推動稅收管理創新。

第壹,創新稅收管理理念

當前,我國稅收管理呈現兩個基本特點:壹是稅收管理可支配資源與稅收管理高標準要求之間的矛盾異常尖銳。簡單來說,當前稅收管理存在兩大矛盾,即納稅人多而稅收管理人員少,對稅收管理的要求高而管理人員平均素質低,使得稅收管理累而流於表面,管理廣度和深度的拓展很大程度上受到管理資源數量和質量的制約。第二,粗放的稅收管理方式阻礙了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管理成本的降低。傳統的稅收管理方式基本采用人海戰術,依靠稅收管理員“人盯人”的方式進行管理。這種不分輕重的全面“牧羊式”管理方式,在控制稅源方面缺乏針對性,導致管理效率低,征收成本高。可見,目前壹方面稅收管理資源嚴重不足,另壹方面現有管理資源沒有得到優化和高效利用,導致稅收管理成本高、效率低。降低稅收成本是稅收管理的重要原則,出自古典學派的亞當?史密斯,約翰?官方學派的穆勒、尤斯蒂、社會政策學派的瓦格納、現代金融學的大師馬斯格雷夫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但他們的稅收原則體系無壹例外都包含著降低稅收成本的思想。在這種情況下,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念,突破傳統稅收管理思維的藩籬,積極探索和實施以稅收風險管理為代表的科學有效的稅收管理方法。風險管理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它是指所有經濟和社會單位,在對其生產和生活中的風險進行識別、估計和評估的基礎上,對各種風險管理技術進行優化組合,有效控制風險,並妥善處理風險造成的結果,以最低成本實現最大安全的過程。稅收風險管理是風險管理理論在稅收領域的應用,通常指稅收遵從風險管理,即稅務機關以提高稅收遵從和稅收征收率為目標,通過對稅收風險的預測、識別和排序,根據不同的稅收風險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並通過合理的服務和管理措施規避、防範或處置稅收風險的過程。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強調優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資源,充分發揮信息和數據的作用,通過風險分析識別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適合風險類別和等級的應對策略,實施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開展稅收風險管理,要針對不同的納稅人制定不同的風險管理策略和對策,將有限的征管資源用於納稅人和稅收風險較大、最需要管理、最能增值的領域。實施稅務風險管理,應依托信息技術,建立包括戰略規劃、風險識別、風險排序、風險處置、風險過程監控和績效評估在內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和管理平臺。稅務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其中戰略規劃包括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目標、任務、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風險識別是指尋找風險點和風險源,建立稅收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多渠道及時、完整、準確地收集、掌握和分析稅源信息,從行業、企業規模、經營狀況、管理水平等方面識別納稅人的稅收風險;風險排名是通過評估不同納稅人的風險嚴重程度,將納稅人從高到低進行排名;風險處置是指根據風險排序,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宣傳教育、納稅輔導、稅務稽查(納稅評估)、稅務檢查等服務和管理措施;同時,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實施的過程監控和績效評估,相應調整和優化稅務風險管理的戰略規劃,不斷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二,創新稅收管理體制

目前,我國稅收管理的制度框架以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為基礎,包括稅收管理員制度、稅務登記、納稅評估、發票管理等壹系列具體管理制度。其中,2001稅收征管法修訂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稅收管理實踐中出現了許多熱點、難點甚至盲區,稅收征管法規定與稅收管理實際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需要創新稅收管理體制,而創新稅收管理體制的立足點是適時修訂稅收征管法,重點解決以下問題:

(壹)體現稅收征管手段的規範化

重點是明確界定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近年來,納稅評估在我國稅收管理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但納稅評估缺乏完整明確的法律依據,自身方法不科學,程序不規範,結果隨意性大。同時,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稅務稽查的職責界定不明確,相互關系沒有科學理順,導致實踐中出現“以評促查”、“以罰代補”等問題。不僅不能公平對待納稅人,也因此,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首先要確立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完善納稅評估制度,統壹和規範納稅評估的方法、程序和結果,明確納稅評估是對納稅人納稅申報質量即納稅申報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審核,將納稅評估作為稅源監控的重要內容,既是管理,也是服務。二是要科學界定納稅評估、日常檢查和稅務稽查的職責。有兩種應對方式:(1)將納稅評估限制在案頭審核和納稅面談兩個環節,強化納稅面談的剛性,摒棄現場評估。凡案頭審查、稅務約談後有疑問,需要入戶調查核實的,移交稅務稽查環節;(2)取消例行檢查,將例行檢查職能納入納稅評估,強化納稅評估職能。根據我國稅收征管實踐,筆者傾向於贊同第壹種方法,即保留傳統的稅收征管手段,取消評稅現場核查,從而形成評稅、日常檢查、稅務稽查三位壹體的稅源監控格局。

(二)適應稅收征管信息化。

重點是解決電子申報材料的法律效力問題。隨著稅務信息化建設的快速發展,網上納稅申報因其方便快捷而被納稅人普遍接受和使用。但現行稅收征管法並未明確電子納稅申報資料的法律效力,規定“納稅人申請電子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相關資料,並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這實際上否定了電子納稅申報資料的法律效力,增加了征納雙方的成本。壹方面,稅務機關必須投入大量資源存儲納稅人的各種紙質申報資料。另壹方面,納稅人在電子申報成功後會單獨提交紙質材料,增加了人力物力支出。因此,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應當明確電子申報材料的法律效力。在從技術方面保證電子申報納稅的唯壹性和不可逆性的前提下,根據電子簽名法或雙方認可的方式,規定以電子簽名方式提交的各類電子申報材料具有與紙質材料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提高稅收征管措施的可操作性

重點是解決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稅務行政協助制度。解決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是信息稅收管理的重點。在我國目前以納稅人自行申報為主的稅收征管模式中,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申報進行審核、監督和管理的主要依據和風險來自於稅務機關內部納稅人的涉稅信息。對於與納稅人應稅行為相關的第三方信息,雖然現行稅收征管法也規定了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但這壹規定比較原則,缺乏實際操作性,相應的問責條款缺失,導致稅務機關缺乏實質性配合,實踐中獲取第三方信息極其困難,產生了直接影響。因此,在稅收征管法修訂中,應提高第三方信息報告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確第三方的稅務行政協助義務,對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的主體、內容、時間、方式、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建立相對完善的稅務行政協助制度。

(四)突出稅收征管和執法的人性化

為了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稅收執法應突出以人為本和人性化。重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壹是納稅申報修正制度的出臺,即在納稅申報後,如果發現申報有誤,應允許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更正或補充申報。第二,減輕稅收滯納金負擔,可以考慮設置滯納金上限,即滯納金達到壹定數額或所欠稅款的壹定倍數時,不再收取滯納金,解決現行稅收征管法中納稅人因滯納金負擔過重而采取軟措施抗稅,稅務機關難以繳納滯納金的問題。第三,要明確區分偷稅漏稅,降低處罰標準。對於客觀上納稅人非主觀故意的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界定為偷稅,明確其與偷稅的界限,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同時,適當降低對偷稅行為的處罰標準,壹方面有利於減輕納稅人負擔,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另壹方面可以適當限制稅務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同時可以解決現行稅收征管法中“處罰上限五倍”的問題。

第三,創新稅收管理方式

我國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服務優化為基礎,依托計算機網絡,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形成於2003年。與原有稅收征管模式相比,增加了“強化管理”的要求,強調稅源管理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和核心,突出了稅源管理在稅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作為加強稅源管理的載體,我國於2005年開始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它通過對以往稅收征管模式的揚棄,批判性地吸收了“壹人進廠,所有稅種統壹管理,征管稽查壹體化,稅收上門征收”的傳統體制的優點,下大力氣解決了過去稅收征管模式中以管家代戶造成的稅源管理“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從實施效果來看,總的來說,稅收管理員制度沒有完全達到預期目標:壹是“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納稅人數量的急劇增加。與此同時,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商業模式創新、以金融創新為代表的業務創新、以母子公司、總公司、連鎖經營、總部經濟為代表的企業組織形式創新等新的經濟活動層出不窮,對稅收管理提出了嚴峻挑戰,單純依靠稅收管理員的傳統單戶管理體制已經不堪重負。第二,稅收管理員制度繼承了專管員管戶制度的優點,但同時也保留了其權力過於集中、在壹定程度上缺乏監督制約的弊端,不利於從制度上預防腐敗和保護幹部。雖然稅務管理員系統設置了雙崗、定期輪崗等條款。,並明確規定“稅收管理員不直接從事稅收征收、稅務檢查、退稅減免審批和違法處罰”,實踐中,在稅制簡並審批和審批權限下放的過程中,很多涉稅事項的審批實際上完全取決於稅收管理員的初審意見,後續的審批環節基本流於形式,因此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稅源管理中有很大的權力尋租和謀取私利。因此,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必須改進稅收征管模式,創新稅收管理模式,提高稅收管理效率。

(壹)針對“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創新稅收管理員管理戶的方式,積極推進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的分類管理。

從經濟學上講,專業化是社會分工的必然結果,是提高生產效率的必然要求。亞當·斯密對專業化分工的研究與效率密切相關,他認為分工的效果有三個方面:壹是提高了勞動者的熟練程度;二是節省了變更工作所需的時間;第三,它促進了機械的發明。應用於稅收時,專業化管理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管理特點和管理要求,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通過建立壹支高素質的專業化稅源管理隊伍,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探索實施以行業、規模、責任管理為重點的稅源分類管理,達到增加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專業化管理的條件下,每壹個管理員都可以專註於某壹類納稅人的管理,從而更詳細、更深入地了解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掌握更全面的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在專業化管理方式上,可以按行業或規模進行管理,即在壹定範圍內打破區域界限,按行業系統或業務規模設置專業的稅收管理崗位,明確稅收管理員進行稅收管理;也可分為職責管理,即根據稅務管理的不同事項,劃分稅務專業管理職責進行稅務管理。在管理機構設置上,重點稅源管理部門和壹般稅源管理部門根據業務事項和工作量設置綜合事務崗、日常管理崗和納稅評估崗。綜合事務崗主要承擔宣傳輔導、催報繳費、檔案管理等職責;日常管理崗主要承擔戶籍管理、發票管理、信息采集、稽查管理、欠稅管理、任務執行等職責;納稅評估崗主要承擔分析比較、面談核實、結果處理等職責。小稅源管理部門根據業務事項和工作量設置綜合事務崗和日常管理崗。綜合事務崗主要承擔宣傳輔導、催報繳費、檔案管理等職責;日常管理崗主要承擔戶籍管理、發票管理、典型調查、定額管理、任務執行等工作。

(二)針對稅收管理員權限過於集中的問題,努力完善稅收管理員的監督制約機制。

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壹是完善制度和方法。規範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規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批責任制。上壹個環節負責下壹個環節,流程某個環節的部門和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由後續部門和人員進行監督和考核,打造“無縫”的業務運行機制,合理界定申請、審批各個環節的責權利,建立責任追究和考核制度。二是風險預警。圍繞稅收執法權中的廉政風險,按照不同的涉稅審批類別,找到整體執法風險點。

根據自由裁量權大小、危害程度等風險因素,將發現的執法風險點劃分為若幹風險等級。按照“高風險崗位、高等級防範、高標準要求”的原則,對各崗位執法風險進行動態跟蹤預警管理,對風險系數高的崗位進行監控,實施執法風險管理和崗位預警,提高內控機制的科學性、嚴密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第三,事後監督檢查。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根據情況處理各種不規範執法行為。

第四,創新稅收管理方式

信息化稅收管理的主線是加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應用。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要依靠信息技術創新稅收管理手段;

(壹)應用信息技術加強稅務登記管理

稅務登記是稅收征管的首要環節,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是做好稅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目前,稅務登記管理的瓶頸是信息共享問題。要加強稅務登記管理,重點推進信息共享和應用。壹是開展國地稅聯合稅務登記,通過國地稅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實現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壹地壹證兩章”,即納稅人在國稅或地稅端壹次性完成壹張包含兩個部門印章的稅務登記證。二是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充分收集應用工商、質監、經濟普查等部門的戶籍信息,通過數據比對及時發現漏戶。三是強化稅務登記的制約。如果可以通過國稅系統享受異常戶信息,可以防止異常戶法定代表人異地重新登記稅務;利用公安部門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詢系統,可以查詢稅務登記法人的身份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身份和證件從事涉稅違法活動。

(二)應用信息技術加強普通發票管理

近年來,稅務系統通過實施防偽稅控系統,建立比對認證機制,基本堵住了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漏洞。相對而言,普通發票管理壹直存在稅收管理真空,少數不法分子不開發票、制造假發票、制售假發票等違法犯罪活動猖獗,嚴重擾亂了稅收管理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這壹問題的原因,部分可以歸結為消費者在商品購銷活動中索要和使用發票的觀念淡薄,企業難以落實逐張開具發票的制度要求。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現實中仍然存在大量的手工發票,稅務機關很難及時準確地獲取開票信息,導致舊發票只是走個形式,發票查詢和票表比對。

工作無法開展,沒有普通發票管理的“閉環”,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實踐證明,“以票控稅”的傳統稅收管理方式存在嚴重弊端,但在我國信用體系和支付體系不健全的條件下,不可能完全放棄發票的管理方式,唯壹的出路就是逐步將“以票控稅”的重點轉移到“以信息管稅”上來,以推行包括網上開票、稅控收款機在內的機開發票為突破口,及時存儲和采集開票信息。將深入開展票表比對和發票查詢,形成普通發票管理“閉環”,從而有效遏制制售假發票、大頭小尾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蔓延,同時稅務部門也可以獲取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所需的基礎數據。

(三)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納稅評估質量

目前,納稅評估主要基於稅率的指標分析法。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效益、不同技術進步的納稅人使用壹個通用的稅率指標,顯然是不科學的,很容易成為以征收率為基礎的稅收。從納稅評估的數據來源來看,納稅評估所必需的龐大數據來源不夠完整,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無法保證。在稅務系統內部,由於征管、稽查部門之間缺乏協調,信息系統條塊分割,數據無法統壹共享,造成評價資源浪費。在稅務系統之外,信息傳遞渠道不暢,很多必要的資料,尤其是有用的第三方信息無法及時獲取。因此,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應以建立行業納稅評估模型為突破口,應用信息技術創新納稅評估方法。浙江省國稅局在這方面做了有益的嘗試。2007年以來,該局按照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通過典型調查掌握行業稅收收入和經濟規律,利用壹定時期內同類產品相對穩定的投入產出關系,根據企業基礎能耗、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費用支出等情況,構建了186稅源監測評估模型。同時,開發應用了“行業稅源動態分析監控系統”,使稅源控制更具針對性,更好地解決了不同企業間的稅收公平問題,對加強稅源管理、降低涉稅風險、實現稅收公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五、創新稅收管理機制

現行稅收管理機制有兩個基本特點:壹是從橫向看,稅收征管各環節相互脫節,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業務銜接不暢,沒有實現有機聯動,嚴重阻礙了稅收征管的整體效率;二是縱向看,多頭管理體制下,“上面千條線,下面壹根針”,上級稅務機關下達的管理任務無序、分散、隨意,導致基層稅務機關不堪重負、無所適從,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稅務管理人員和納稅人的負擔。事實上,當某壹方面的管理要求得到加強,而沒有考慮到基層管理資源的配置時,就會沖擊其他管理事項的秩序和有效性。基層很多工作都是明知做不到也要做,就是做不到。基層工作反映出缺乏規劃和協調。因此,實施信息化稅收管理戰略,應創新稅收管理機制,大力推進稅源壹體化管理。稅源壹體化管理,就是要明確界定稅收征管各層級、各部門、各環節的職責,建立健全各部門之間的橫向綜合協調機制和各層級之間的縱向任務分配機制,加強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之間的聯動,逐步構建職責明確、信息共享、協調互動的稅源壹體化管理聯動機制,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整體效率,有效解決多頭管理體制問題。

開展稅源壹體化管理,重點是建立兩個機制:壹是建立稅收征管各環節、各部門之間的橫向協調聯動機制。包括:(1)各環節之間的聯動機制。通過稅收分析,找出疑點,為納稅評估指明方向;通過納稅評估引導納稅人遵守稅法,為稅務檢查提供審計來源;通過稅務稽查查處案件,打擊涉稅犯罪,並將查處結果反饋到管理環節;稅源監控通過總結分析、評估、檢查中反映的問題,進壹步改進和加強日常管理,形成各環節相互聯動、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稅源管理工作機制。(2)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要加強綜合征管部門與專業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充分發揮綜合征管部門的綜合協調作用,共同開展稅源管理。二是建立各級稅務機關之間的垂直任務分配機制。上級稅務機關要區分輕重緩急,合並重復項目,綜合平衡,逐步實現管理員任務分配和結果反饋渠道的統壹。基層稅務機關要對需要管理員調查、核實、檢查的事項進行清理整合,科學歸並上級部署和自行確定的稅源管理任務,綜合考慮各類稅種的管理需求,努力做到壹戶多解,避免稅務管理員重復采集涉稅信息、重復入戶,提高稅收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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