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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可以查詢p2p?

7.理財簡單,理財更簡單,生活更自由。

大家好,周三。最近,上海經常下雨。其實挺酷的。我不知道那裏的天氣怎麽樣。我希望妳也喜歡初夏的天氣

說到互聯網金融平臺,大家真的是又愛又恨。愛是它的高收益,恨是它的高風險,壹夜之間消失的新聞屢見不鮮。

對於對P2P又愛又恨的朋友,官方也給了我們壹個“篩選思路”。

除了監管政策的不斷落地,由國家官方認證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近日又出新招:3354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

但這裏也需要強調的是,本平臺不進行實質性審核,不提供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的保證。所以朋友在看的時候,也要保持壹個頭腦,參考壹些維度。具體方法請往下讀。

信息不透明壹直是P2P最被詬病的部分。這個平臺專門開辟了這個信息披露區,值得我們點贊。

目前,作為首批試點單位,已有10家共同基金企業正式接入信托系統,披露機構基本信息和經營信息。

我們來看看是哪十家公司首先披露了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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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擊網站上的查看詳細信息以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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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目前網站上披露的信息只有10條,但值得壹說的信息還是挺多的。

我們網易的課程中提到了“個人錢證”的判斷模式,在互金平臺披露的相關內容中也看到了類似的判斷標準。

我們做了壹個表格,把相關內容分類,這樣可以更好的查閱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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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協會要求首批試點單位公開兩部分內容:

壹是從業人員信息,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治理信息、財務會計信息等。

二是運營信息,主要包括用戶規模、交易規模、逾期情況三部分。

職業介紹所的信息就相當於我們的戶籍身份證,包括互助資金平臺的基本信息。我們只要像警察叔叔“查賬”壹樣仔細看這些內容,就能知道他們是誰,從哪裏來,去哪裏。

尤其是在這個平臺上,妳可以清楚的看到平臺的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簡單來說就是股東用真金白銀投資了公司。是檢驗平臺實力的參考。

比如2065438+2007年2月,廣東省規定P2P的實收資本門檻為5000萬元。我相信妳們這些機智的人已經能夠用敏銳的眼睛分辨出來了。

我們之前的課程中提到過,在各地工商局的系統中都可以查到,但是我們也發現很多地方並沒有及時公開這些信息。現在,有了這個網站,妳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它。

這只是第壹批要披露的平臺,還有很多平臺等著披露。所以,宣傳是好事,不宣傳也不是壞事。也可以繼續等待下壹批披露平臺。

可以預見的是,敢於接受披露的平臺對自己更有信心。平臺剛剛開始運營,未來上線後會是驗證平臺是否經得起考驗的好渠道。

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逾期率,而是說他們沒有提交相關數據,並不能直接說明他們是壹個安全可靠的平臺。

除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披露平臺、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網站外,還可以在官網、具體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季報、月報中查詢相關信息,如網貸天眼、網貸之家、融360、貸款指南針等。

第三方平臺的優勢在於數據的維度。

對於我們來說,如何理解這些指標,才會讓我們真正做到“選得舒心,買得放心,用得放心”。

比起直接問哪個平臺安全,掌握判斷平臺安全性的方法更靠譜。畢竟任何平臺和監管都可能發生新的變化,沒有壹勞永逸的答案。

雖然這個平臺的推出為我們在篩選互金平臺時提供了壹顆“定心丸”,但我們也看到這些信息還有待完善。讓我們壹起期待吧。

相關問答:p2p查詢平臺和任何正規P2P平臺幾乎壹樣。關鍵是要有鑒別可靠P2P平臺的能力。例外的是選擇適合自己的P2P平臺。這壹點非常重要。壹個平臺是否可靠,可以從這五點來判斷:1。平臺資金是否由第三方托管。2.經營範圍是項目是否造假。3.是否有風控團隊。4.年化收益率是否合理正常在8%-15%左右。5.用戶滿意度和客戶服務。選擇投資平臺,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可能有些平臺是安全的,但是收益率低,所以可能平臺不符合妳的投資預期。有些平臺收益率較高,但背景可能不會太強,擔心風險。所以在選擇平臺的時候,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選擇。投資P2P理財產品,最重要的是把握風險。建議妳投資多維度理財,降低投資風險。相關問答:什麽是P2P平臺?謝謝邀請!

P2P網貸行業於2007年引入中國,至今已近11年。曾經,P2P行業經歷了壹段魚龍混雜的日子,亂得大家看新聞看到什麽平臺跑路、非法集資、龐氏騙局之類的壞事都給P2P戴上帽子。但是什麽是P2P呢?這種進口產品已經不像發達國家的產品了!

直到2065438+200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布《個人對個人借貸中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政府才正式給P2P平臺發了通行證,正式賦予了P2P平臺合法的社會地位,也給了更多的經營者繼續經營下去的信心。

次年2017年是網貸行業合規規範年,出臺了大量監管文件,網貸監管“1+3”體系全面建成:

網貸行業1+3政策框架是指由“壹個辦法、兩個指引、壹個信息披露標準”組成的點對點借貸法律體系(俗稱“1+3”),主要由以下規範性文件組成:2065438年8月24日銀監會等部門正式發布的《點對點借貸中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20116年6月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登記管理指引;銀監會2017年2月發布的《同業拆借資金存管指引》和2017年8月發布的《同業拆借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

這四個文件對P2P提出了非常詳細和嚴格的要求。如果能滿足這些要求,就是真正的P2P平臺,比如:

妥善保管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刪除、篡改,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依法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客戶身份信息、交易記錄保存等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和查處金融犯罪工作;

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

工商註冊地省級人民政府及xxx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不為自己融資或變相融資;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或收取貸款人的資金;

不得直接或變相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

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宣傳、推廣融資項目;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發放貸款;

融資項目期限不得拆分;

不得銷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

不得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債權轉讓;

除法律法規和同業拆借相關監管規定允許外,不得與其他機構的投資、代銷、經紀業務混合、捆綁或以任何形式代理;

不得捏造、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和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缺陷和風險,以含糊不清的語言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者推介,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者借款人。

......

目前行業正在整改,監管不能壹刀切。只能給少部分平臺逐步過渡到合規的時間。真要說起來,國外幾乎沒有成熟的P2P平臺,國內也沒有真正能充當信息中介的平臺。畢竟國情不同。至於以後會發展到什麽樣的狀態,時間會告訴我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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