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冷靜。接到海關的現場檢查通知後,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慌張,不要抵觸,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
2.配合海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在現場,應認真配合海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根據海關工作人員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書、文件、資料等。,並協助他們進行檢查;
3.如實說明問題。海關人員在查驗中發現問題或疑點時,應如實說明問題,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據,避免隱瞞、欺騙等行為,以免造成更大的麻煩;
4.保持現場秩序。現場查驗時,應維護現場秩序,避免與海關工作人員發生沖突或糾紛,以免影響查驗工作。
配合海關現場檢查所需資料如下:
1.貨物出口證書。比如出口貨物報關單,商檢出口貨物通關單等。
2.貨物銷售合同。需要提供商品買賣合同,證明商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海關完稅證明。需要提供海關繳納進出口稅的證明,以證明貨物的合法性;
4.海關出具的檢驗報告。需要提供海關出具的檢驗報告,證明貨物的合法性、質量和安全性;
5.其他相關信息。根據具體情況,還應提供其他相關信息,如生產廠家信息、出口口岸信息等。
綜上所述,配合海關現場檢查是每個進出口企業的法定義務。拒絕配合或阻礙海關工作人員實施檢查的,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八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接受海關檢查。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到場,並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新封合貨物包裝。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進行檢驗、復驗或者提取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