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入庫的項目信息與實際不符的,項目參建單位(建設、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通過該功能模塊,選擇待更正的項目和環節信息,填寫需更正的內容,在線提交更正項目信息申請。
3、初審不通過的,通過系統退回並註明理由。初審通過的項目信息,自動進入省級平臺“更正項目信息公示欄”公示10個工作日。
4、省廳對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上報的信息進行復核。通過復核的,在省級平臺予以更正。未通過復核的,通過系統退回並註明理由。
5、已進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服務平臺”的項目信息,由省廳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經同意後在全國平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