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信用修復及時:企業未按時公示年報,但及時進行了信用修復,通過補報年報、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等方式,避免了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2、監管部門信息更新滯後:某些公司已經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但由於各種原因,信息還沒有被更新至監管部門公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