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申請人單位“企業註冊資料”壹份獲取方式:三選壹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工商局調取“企業信息查詢單”
(3)網上“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中打印企業詳情頁面)。
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證據
1、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形式。
2、證據要求:
(1)證人證言為原件,其他證據均為復印件;
(2)證人證言除證言本身,還需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錄音錄像需刻錄成光盤,並整理文字稿;
(4)所有紙質證據均為A4紙張大小
(5)照片、截圖打印到A4紙上,照片也可沖洗後粘到A4紙上;
(6)所有提交的證據當庭核對證據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