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特殊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範圍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條
生產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專供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企業,應當按照良好生產規範的要求建立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定期對該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自查,保證其有效運行,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