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提出申請,獲取申請編碼;經審核合格後,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參加搖號;通過搖號方式獲得指標編碼。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式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公平規範的要求,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搖號,確定抽查的企業,組織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檢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絡監測等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相關工作,並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抽查結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