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天津市衛健委發布《天津市第二批重點監控合理用藥目錄》,43個品種,比國家版多13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國家衛健委的通知,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原名單即第壹批重點監測名單調出的藥品,在取消監測前,應繼續監測至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