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變更登記業務流程
關聯變更登記業務流程描述:
1.業務主管單位受理變更申請:社會組織先將需要變更的登記事項或備案事項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
2.申請變更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批準後30日內,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民政部門審批: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團體提交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批後,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變更的決定。
4.換發登記證:允許變更登記的社會團體到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領取登記證。該計劃包括:
(1)繳納變更登記費、公告費、證書費;
(2)交回舊證,換發新證。
5.檔案歸檔:民政部門將變更後的材料歸檔,修改相應的檔案信息。
6.公告:民政部門對變更登記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