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後,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和培訓費不征收增值稅。
納稅人受委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於受托方,著作權屬於委托方或者雙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稅。
如果只從事軟件的開發,屬於服務業,則按當地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2.銷售經營性軟件的,適用4%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如果軟件銷售年收入達到654.38+0.8萬,則成為壹般納稅人,稅率為654.38+07%。)
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城建稅根據企業所在地區不同分為7%(市區)、5%(縣城)、1%(其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