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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學考試客觀題行政法-選擇題7.24

壹、選擇題。每道題的選項集中至少有兩個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

1.申向住建委申請公開某企業向住建委提交的危改項目納入危改範圍的意見和申報材料。該委員會拒絕透露信息,理由是有個人隱私,如聯系電話和公司聯系人的地址。沈起訴,法院受理。以下哪個陳述是正確的?(2015/ 2 /79)

A.住建委在作出不予公開的決定前,無需書面詢問企業聯系人是否同意公開。

B.本案起訴時限為六個月。

C.住建委應當就拒絕公開的依據和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情況提供證據,並說明理由。

D.住建委拒絕公開回答是合法的

參考答案

1.考點政府信息公開

回答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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