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接受單位
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
二、驗收依據
廣東省標準化監督管理辦法
三、企業應提交的資料
1,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2.單位公章;
3、產品執行標準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關標準)。
第四,審查和驗收
1,企業生產的產品與提供的產品執行標準相兼容;
2、產品標準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
3.產品執行標準(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關標準)的文本應為現行有效版本;
4、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表;
符合上述要求的,將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註冊,並頒發《廣東省產品執行標準註冊證書》。
動詞 (verb的縮寫)變更、取消和到期審查
1.企業產品執行的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發布部門重新登記;
2.企業產品不再生產的,應當向發證部門申請註銷;
3.廣東省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證三年審核1次。有效期滿後,企業應將證書送交受理機關核實確認。
壹般情況下,三證具體指:認證標誌、質保書、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