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軍人回鄉報到的高峰期。針對軍人辦理退役申報、恢復戶籍登記、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預備役登記、基本養老保險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登記、黨員(團)組織關系轉移等所需辦理的程序,南太湖新區從2019起實行軍人退役“壹件事”改革,實行軍人退役手續“壹個窗口”辦理。
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
1.出院證明,原件1份;
2.行政退出現役介紹信,1原件;
3.黨員(團)組織關系介紹信,1原件;
4.身份證,1原件;(身份證申請者除外,由選舉辦公室提供);
5.戶口簿、戶主身份證或遷入地房屋所有權證,1原件;
6.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信息表,1原件;
7.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原始憑證為1。
註:①落戶時原註銷戶口本無關系,需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原軍隊提供的與繳納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的證明材料,應與社保服務壹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