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每月15日之前,必須:
(1)收集詳細的免稅、抵稅和退稅數據。
(2)免稅商品的詳細數據收集。
⑶免抵退稅預申報-網上出口退稅預審-疑點預審、反饋、調整-生成清晰的申報數據。
(4)模擬開具來料免稅證明。
⑸納稅申報。
[6]納稅申報的數據收集(成功納稅申報後)。
(7)匯總數據的收集,無到達和撤回。
免於正式申報。
⑼正式審核反饋信息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