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函就是主管機關對原先發出的文件資料(邀請信)進行進壹步認可的文件。它以電傳的形式發給駐外機構,為了查找方便,還可以把電傳文件號通知申辦人員。它的作用可以防止偽造和假冒。這也是國家統壹發行的。
《商務部關於答復涉及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商資函[2005]98號)明確,由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服務網點進行認可或確認。為統壹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網點認可函或確認函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