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了會計的目標:會計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幫助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
延伸信息機構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同壹機構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類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壹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原因以及對單位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影響。
同類機構不同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統壹的會計政策,確保同類單位會計信息的壹致和相互可比。
百度百科-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