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加強對城商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排查。繼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高風險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
二是加強對高風險業務的排查。據財新記者了解,監管高層要求,將重點排查票據業務、資管計劃投資、債券投資、貴金屬抵押等業務的風險隱患,嚴防虛假交易、違規交易和外部詐騙。
三是加強對高風險地區的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