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持本人身份證和介紹信、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磁卡到各受理點進行單位審核;
2.單位審核完成後,用人單位登錄互聯網為個人進行網上註冊;並由單位為個人填寫申請表;
3.單位對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點擊“審核”按鈕。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5.材料齊全的,受理點受理相關材料,並將審批結果短信通知個人。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條例
第九條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或者經審批在本市落戶的人員,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或者公有住宅房屋租賃權的,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家庭戶口。駐滬現役軍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為本市常住居民或經市公安局批準在本市落戶。經部隊同意,可在駐滬部隊公寓、保障性住房符合國家規劃的地方派出所辦理戶籍。壹套房子只登記壹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