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備份原始計算機上的數據。
操作路徑為: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系統設置-系統管理-備份恢復-備份設置-點擊備份;
(2)將備份文件復制到新計算機,並在新計算機中恢復備份。
操作路徑為: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系統設置-系統管理-備份恢復-恢復設置-選擇備份文件-調用恢復。
方法二: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歷史人員信息和申報明細信息下載功能恢復檢索數據。
(1)納稅人完成個人所得稅APP實名登記,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使用個人所得稅APP的企業稅務權限功能授予納稅人稅務權限;
(2)納稅人聯系辦稅服務廳開通代扣代繳數據下載權限。註:功能開通後,服務時限僅為72小時;
(3)納稅人以實名賬號作為個人所得稅APP賬戶密碼或自然人電子稅銀局WEB賬戶密碼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