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和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於大中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私營企業:由自然人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