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補報,年報時間截止後工商部門會將逾期年報的企業列入異常名錄。不過過壹段時間後年報系統會再次開啟,給逾期年報的企業補報年報。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 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