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是指政府和組織對重大事件的正式宣布或公開宣布。2012年4月16日國務院發布,2012年7月1日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將公告的使用描述為“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或者法定事項”。它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宣布國內外重要事項,宣布根據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動;二是向國內外公布法定事項,公布根據法律規定向國內外通報的相關重要規定和重大行動。
2.公報又稱新聞簡報,是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開發布的重大事件或重要決定的報道性公文,是黨和國家經常使用的重要語言。簡報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壹。公報具有權威性、指導性和新聞價值。公報又稱新聞簡報,是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公開發布的重大事件或重要決定的報道性公文,是黨和國家經常使用的重要語言。簡報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