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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試行》員工手冊中的條款能否作為附件執行?

妳是公司的人嗎?

我覺得妳可以在勞動合同裏明確,員工要遵守員工手冊等公司規定。

然後把勞動手冊貼在後面,讓員工在下面簽名,表示已經閱讀。

這樣以後就不會說他沒看過了。實踐中,違反公司規則而不違反合同的情況很多。經常有工人以不知道或者沒給我看過為由,把責任推給人事。

只是確認為附件讓他看,而不是說是合同的壹部分。只要合同裏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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