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於2065438+2004年2月上線運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況等信息。
法律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三條企業信息公開應當真實、及時。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利益的,應當報保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開的企業信息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六條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非法修改已公示的企業信息或者非法獲取企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