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壹條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壹)企業被撤銷未滿3年的(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3年的(三)企業因本條第(壹)、(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註銷登記未滿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