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工程師負責設備調查\試用,確定采購品種,提交采購申請單。由於沒有采購部,項目工程師要推薦供應商,並提供報價來主導評估;
2.項目經理或部門主管負責批準請購單,選擇供應商;
3.項目工程師根據領導批準的意見與供應商進行合同條款的談判,關鍵材料或重大項目的采購,項目經理或部門主管參加合同談判;
4.合同條款確定後,經壹級項目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後生效;
5.由質檢部負責驗收,必要時項目工程師參與確認是否特別采用;